一是严控燃煤污染,改造燃煤锅炉753蒸吨,减少燃煤量14万吨,提前超额完成全年改造任务。二是严控扬尘污染,检查各类工地1606家次,限改扬尘点6100个,督促苫盖300万平方米,绿色工地施工管控达标率达到96.6%。对24家非法砂石场进行专项整治,已清场10家。三是严格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淘汰老旧机动车5.93万辆,超额完成全年任务1.7倍。检查各类机动车45.4万辆,超额完成全年任务33%,处罚机动车3200辆。四是淘汰“三高”企业,共关停、拆除、注销、变更高污染企业21家,已提前完成“十二五”期间“三高”企业退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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