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自2014年1月1日起,大幅提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收费标准,调整后的标准为原标准的15倍左右,为全国最高水平。近日,市环保局组织召开本市排污费新标准实施成效新闻通报会,重点介绍了四方面成效:一是理顺了治污与缴费的关系;二是排污单位重视程度明显提高;三是排污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大幅增强;四是经济杠杆作用初显。市环保局就记者们提出的“排污费开单数与交款数有何分别”、“如果没有按时缴纳排污费会有何后果”、“核定排污费的依据有哪些”等问题进行了回答,并就排污费征收权、防止排污量数据造假、排污超标加倍收费、第三方监控企业等方面接受了记者采访。新华社北京分社、央视北京记者站、人民日报、中国新闻社、北京电视台等20余家媒体近30名记者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