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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部署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树叶枯草工作
来源:
时间:2011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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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本市正处于农作物夏季收割的关键时期,为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今年全市秸秆禁烧工作的顺利开展,市环保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县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夏秋季禁止焚烧秸秆、秋冬季禁止焚烧树叶、枯草工作,按照“疏堵”结合,既抓秸秆综合利用,又抓秸秆禁烧的原则,做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缕烟”,保护大气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是高度重视,形成合力,加强领导。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发挥各自监管作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在本区县政府的领导下,将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宣传,加大舆论监督力度。采取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宣传或媒体宣传等方式,开展有关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和秸秆综合利用方面的宣传、动员工作,宣传范围要覆盖到村级,做到家喻户晓,使群众了解有关秸秆、树叶、枯草、垃圾等禁烧的法律、法规,充分认识露天焚烧行为的危害。同时按照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推广、技术支持工作。要强化舆论监督的作用,设立举报电话,将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营造秸秆禁烧群防群控的社会氛围。三是做好专项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从夏季麦收开始到麦收结束以及秋冬季秸秆、树叶、枯草产生期间内,全面开展对禁烧秸秆、树叶、枯草、垃圾等执法检查,对机场周边、高速路和国道两侧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敏感地区加大检查力度,加密检查频次。随时关注环境保护部网站公布的火点信息,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发现违法焚烧行为,要责令立即停止,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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