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南》《吸油烟机等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指南》等有关规定,经审查,下列单位符合北京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所需条件,准予发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特此公告。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法定代表人 | 经营设施场所地址 | 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别及处理能力(万台/套) | 联系方式 |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法人单位 | 张军 | 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北一街4号3-9号 | 电视机36万台/年、洗衣机36万台/年、电冰箱36万台/年、空气调节器22万台(套)/年、微型计算机20万台(套)/年、打印机10万台/年、复印机5万台/年、传真机10万台/年、电话单机15万台/年、移动通信手持机30万台/年、监视器3万台/年,合计223万台(套)/年 | 王建明18910618250; 张喜林13311367508 |
伟翔联合环保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 法人单位 | 李春航 | 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中街22号 | 电视机31万台/年、洗衣机10万台/年、电冰箱14万台/年、空气调节器10万台(套)/年、微型计算机5万台(套)/年、打印机9万台/年、复印机2万台/年、传真机3万台/年、电话单机3万台/年、移动通信手持机120万台/年、监视器10万台/年,合计217万台(套)/年 | 方丽芬13810538334; 杨飏 13911660752; 周春霞13811762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