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0年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整体安排,我局安排分2批次开展2020年碳排放单位抽查工作。第二批将对58家重点碳排放单位和一般报告单位开展碳排放抽查,抽查结果将作为我局审定重点碳排放单位2019年度和历史基准年度碳排放量及对一般报告单位进行管理的依据。
我局通过公开招标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了5家机构(见附件)负责开展本次抽查工作。对重点碳排放单位抽查工作须于8月底前完成。对一般报告单位抽查工作须于9月10日前完成。如一般报告单位2019年度碳排放量超过5000吨的,须同时完成历史基准年度碳排放量核查工作。
本次抽查时间紧、任务重,请被抽查单位积极配合抽查机构开展工作,按要求提前整理好所需的数据和文件。被抽查单位名单和抽查机构名单见附件。抽查工作的现场环节可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灵活方式开展。
特此通告。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26日
(联系人:徐天金;联系电话:6845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