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18285-2018)和《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规定,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关于实施国家在用汽油车和柴油车排放标准限值b有关要求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至8月2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jidongchechu@sthj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放管理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8717187
4.传真:010-68717187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关于实施国家在用汽油车和柴油车排放标准限值b有关要求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实施国家在用汽油车和柴油车排放标准限值b有关要求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10日
相关链接:关于对《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国家在用汽油车和柴油车排放标准限值b有关要求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 征集意见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