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缓空气污染、保护公众健康,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按照生态环境部《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相关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京政发〔2018〕24号)修订工作,形成了《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至9月19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daqichu@sthj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路14号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8717286
4.传真:010-68412763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2.《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1日
相关链接:关于对《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