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维护法治统一 ,我局草拟形成了《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废止和修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附件1)及其编制说明(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至8月3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fazhichu@sthj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3号院2号楼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5522394;
4.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废止和修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 关于《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废止和修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