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北京市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京环发〔2025〕16号),稳妥有序推动本市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形成统一规范的碳足迹核算方法,我局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按照《GB/T 24067—2024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与指南》和《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环气候〔2024〕91号)有关要求,编制形成了《北京市产品和服务碳足迹核算方法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
请结合工作实际研提意见,并于8月7日前将有关意见书面反馈至ydqhbhc@sthjj.beijing.gov.cn。
专此函达。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30日
(联系人:徐天金;联系电话:55522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