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我局草拟形成了《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2026年版)》(征求意见稿)(附件1)及其编制说明(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2026年10月11日至10月1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hjjczd@sthj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南路22号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81254029;
4.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2026年版)》(征求意见稿)
2.《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2026年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