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境保护部的统一部署和有关规定,2012年,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了国家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申报工作。经审阅材料、实地考察等程序,门头沟区军庄镇基本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要求,丰台区花乡榆树庄村等24个村基本达到国家级生态村建设指标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取来信、来访和来电等方式,对创建单位存在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对来信来访者的姓名和单位严格保密。
一、公示时间
二、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12369;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信封注明国家级镇村创建公示)
邮编:100048
电子邮件:68413837@163.com
三、公示名单
乡镇(共1个):门头沟区军庄镇。
村庄(共24个):丰台区花乡榆树庄村;房山区琉璃河镇祖村、南洛村,河北镇黄土坡村,大石窝镇南河村;大兴区榆垡镇刘家铺村;平谷区镇罗营镇张家台村,黄松峪乡黑豆峪村,大华山镇麻子峪村,金海湖镇将军关村,王辛庄镇贾各庄村,熊儿寨乡花峪村;顺义区北小营镇牛富屯村,牛栏山镇东范各庄村,大孙各庄镇宗家店村,高丽营镇唐自头村,南彩镇东江头村;密云县高岭镇石匣村,巨各庄镇蔡家洼村,不老屯镇史庄子村;怀柔区怀柔镇芦庄村,汤河口镇东帽湾村,喇叭沟门满族乡下河北村;延庆县八达岭镇石峡村。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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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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