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的有关规定,经过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规定程序,拟录用李婷婷、董婧、冯乐、邢敏、蔡敏琦、王静怡、白婷、韦宇等8名同志为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工作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时间7天。
如有意见可在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或者将情况反映到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人事科。反映情况请署真实姓名。经调查核实,如果公示对象存在影响录用问题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监督电话:68321669(人事)
68351071(纪检)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