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6〕232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北京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初步筛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单位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应符合《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验室筛选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详见环境保护部官方网站《通知》附件)的要求。
二、筛选流程
(一)提交申请。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月10日,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向我局正式提交书面申请。
1.申请材料
(1)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验室申请书;
(2)申请实验室法律地位和资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实验室组织机构框图和实验室平面图;
(4)实验室自我声明;
(5)实验室取得资质认证和/或实验室认可证书及附属的检测能力表(见《规定》表1);
(6)实验室申请土壤详查检测能力范围表(见《规定》表2;)
(7)实验室人员一览表(见《规定》表3);
(8)实验室授权签字人一览表(见《规定》表4);
(9)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表(见《规定》表5);
(10)实验室近3年参加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一览表(见《规定》表6);
(11)实验室近3年开展相关检测工作业绩(见《规定》表7);
(12)其他必要的技术性和管理性支持文件(如:技术规程或规定和制度等)。
2.报送时间和地点
(1)报送时间:9:00-11:30、13:30-18:00,双休日除外。
(2)报送地点: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67号1509室,需现场报送)。
(二)专家评审。我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开展现场核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综合评定,最终确定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初步筛选名单(原则上不超过8家)。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5日
(联系人: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 高杰;联系电话:8263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