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本市生态文明建设,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统筹高水平保护、高品质生活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促进本市生态环境领域科技人才发展,切实发挥科技在污染防治攻坚、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以科技赋能美丽北京建设。现发布北京市生态环境科技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并启动项目申报工作,本次申报采用公开竞争方式,共部署3个专题。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要求依据北京市科技项目相关管理办法制定:
(一)申报单位应是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行政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
(二)鼓励产学研联合,科研院所、高校、技术推广单位、企业等单位可联合申报。支持非北京市财政预算单位作为协作单位与北京市有关预算单位联合申报,形成优势资源互补。
(三)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及以上。
(四)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能力,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和较为成熟的实验成果。申报单位具有与项目内容相关的专业研究团队、研究开发设备设施等基础条件,有健全的科研、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1.已主持2项及以上北京市生态环境科技专项项目;
2.距离退休月数少于项目实施月数;
3.在党政纪律处分期内。
(五)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应当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申报单位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负责,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材料。
(六)项目申报书中,申报单位法人应审核签章。
(七)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等应当真实、合理。
(八)项目申报经费应根据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确定。最终具体财政支持经费控制数额由申报单位根据研究任务确定支出明细,并经任务和预算评审后确定(不含单位自筹或配套经费)。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项目申报
申报人需在北京市科技项目统筹管理信息系统(https://pm.kw.beijing.gov.cn)进行线上项目申报,并邮寄纸质版项目申报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6份至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标注北京市生态环境科技专项)进行线下材料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材料提交的,视为无效申报且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申报时间: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2月21日17:00。
(二)项目评审
在材料受理之后,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指南要求及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人:张伟/尹侨雅
业务咨询电话:010-55522636/010-55522534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58678/010-58858687
邮箱:dczx@sthjj.beijing.gov.cn
地址(邮编):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3号院2号楼 (101117)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10:00 - 16:00
三、其他事项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与北京市生态环境科技专项相关的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
附件:1.北京市生态环境科技专项项目指南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