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统一部署,局党组2026年第一轮巡察组于2026年4月9日至5月22日对中共北京市污染源管理事务中心支部委员会开展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中共北京市污染源管理事务中心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主要任务
认真履行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责任,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情况作为巡察监督首要内容。紧扣“四个聚焦”(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市委市政府对污染源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工作要求,对照中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污染源管理工作安排,对照党的领导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中共北京市污染源管理事务中心支部委员会开展政治监督,督促中共北京市污染源管理事务中心支部委员会提高政治站位,以实际行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在被巡察单位设立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一)举报电话:010-68479681(工作日:9:00-17:30);
(二)意见箱设置地点:1.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北京市污染源管理事务中心西配楼一层,2.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A座一层;
(三)电子邮箱:wryzx_wryzx@163.com;
(四)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局党组2026年第一轮巡察组),邮政编码:100048。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并对巡察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按照巡察工作相关规定,巡察组不干扰中共北京市污染源管理事务中心支部委员会正常工作。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中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6年第一轮巡察组
2026年4月9日
主办: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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