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和本市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技术服务机构的规模、技术能力、技术人员水平、管理能力、信用状况等,对技术服务机构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引导技术服务机构规模化发展,提升专业化水平和市场公信力。按照本市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分级管理有关要求,对在本市完成备案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了分级,现将2026年分级结果予以公布。具体可登录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政务服务-“我要查”-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备案信息页面查询。
特此通告。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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