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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市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计划
来源:研究室 时间:2012年05月02日 字体:【

一、2011年环境保护工作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中心,以污染减排为抓手,以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1-12月,全市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286天(78.4%),其中一级天数74天,达到历史最好水平;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2.5%5.8%3.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排放量同比分别削减了6.22%4.75%3.53%2.98%,全部超额完成了年度任务。

(一)以制定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为载体,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组织完成了1218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推动东南燃气热电中心建成投用。制定促进老旧汽车淘汰更新方案,全年共淘汰老旧机动车22.4万辆,超额完成5万辆的年度任务。北新建材股份公司等企业调整搬迁工作基本完成,燕山石化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硫设施建成投用。运用执法检查、新闻曝光、环保核查等手段综合治理扬尘污染。加强对燃煤锅炉、在用车和油库、加油站的执法监管。

(二)以制定实施污染减排计划为抓手,扎实开展污染减排。将全市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并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加强督查。加快实施污染减排重点项目,推进能源清洁化,改造燃煤设施,建设郊区集中供热中心,淘汰更新老旧汽车。推进污水资源化,通州城市段污水处理厂(二期)、昌平沙河和百善再生水厂、引温入潮二期水质改善工程等基本建成。

(三)以严守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为准绳,协力加强水污染防治。基本建立了区县水质断面考核体系。严格执行《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了北运河、潮白河流域内的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取缔了36家废旧塑料粉碎加工企业。

(四)以解决影响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大力加强环境监管和生态保护。一是印发了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扩大限制火车鸣笛范围,减轻火车噪声扰民。查处了一批违规夜间施工工地和扰民单位。二是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333家,挂牌督办44件环境违法案件。三是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关停了9家电镀企业。四是强化环境安全监管,加强机动车维修、拆解企业的危险废物管理,化工二厂、有机化工厂污染场地修复工程进展顺利。及时启动辐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成功应对日本福岛核电站泄漏事故的影响。五是加强生态建设和农村环保,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落实以奖促治政策,支持4个村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昌平、顺义、通州区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命名。

二、2012年工作计划

2012年环保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加强环保重点工作的意见,大力实施绿色北京发展战略,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中心,以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以污染减排为抓手,综合运用法制、经济、科技和行政等手段,提升环境监测和监管水平,保障环境安全,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2年主要环保指标: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比上年下降2%,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同比分别削减2%3%2%2%

(一)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完成全市1200蒸吨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改造,以及核心区非文保区1万户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力争建成西南燃气热电中心。争取提前实施机动车新车国排放标准及配套油品标准,淘汰更新老旧汽车15万辆。加强化工等重点行业和有毒有害废气的治理,开展汽车、喷涂、家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削减挥发性有机物5000吨。推动东方化工厂加快调整搬迁,关停建筑渣土烧结砖生产线,加强水泥行业的氮氧化物污染治理。继续开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相关工作。加强对燃煤设施、机动车尾气、工业企业、施工工地扬尘和渣土运输遗撒的环境监管,抓好扬尘污染控制区建设,推广高效自动洗轮机。

(二)深入推进污染减排。修订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的三方责任,加强督查考核。抓好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郊区集中供热中心建设、老旧汽车淘汰等大气污染物减排工程的实施。督促建成投运清河(三期)污水处理厂、北小河再生水厂等一批水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启动郑王坟等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基本建成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和中控系统,确保发挥减排效益。制定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办法,从严控制污染增量

(三)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餐饮单位、加油站等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影响水质的环境违法行为。以区县跨界断面水质监测考核为手段,督促加快污水治理设施和截污工程建设,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开展地下水基础调查和水质监测。

(四)大力加强环境监管和生态建设。一是建设道路交通噪声降噪工程,加强对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的执法监管,努力缓解噪声扰民问题。二是督促润泰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成投用。开展地铁运营、电信等行业的废铅酸电池、废矿物油的专项整治。加强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实验室废液的管理。三是制定实施放心辐射单位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核设施单位、放射源生产单位的环境监管,建设放射源管理信息系统。四是推动平原地区植树造林和城市绿地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提升管护水平。

(五)主动顺应公众对良好空气质量的新期待。认真做好提前实施国家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各项准备工作,增加细颗粒物(PM2.5)、臭氧监测设备,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强化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单站浓度实时发布。提升环保宣传效果,增强公众和企业的环境自觉意识,提高公众参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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