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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来源:法规处 时间:2022年03月14日 字体:【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体落实、一体推进,紧紧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心工作,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编制碳中和行动纲要促进绿色低碳发展,首次实现首都大气环境中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全面达标,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统筹做好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工作

  统一思想,抓紧抓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2021年北京市生态环境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全面部署立法、执法、普法、法律监督等各项工作。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和2020年生态环境法治工作,提出“十四五”时期法治工作目标,具体部署2021年主要工作。认真总结2021年度市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经局主要领导亲自审核签署后在局政府网站公开。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健全优化政府职能,保障依法履行职责。下放自贸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支持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等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制定发布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权力清单6次,完成权力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融合统一。

  2.推进“放管服”改革,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全面完成营商环境4.0版和《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改革任务,出台相关改革政策。迭代升级政府服务办理体系,优化简化企业办理要求。

  3.坚持法治为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两次修订本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调整完善适用不予处罚情形;同步完善行政处罚行为分类及公示期限管理相关规定。扎实推进“三项制度”执行,完善公示栏目,规范公示内容。

  4.加强环保信用建设,加强联合奖惩。持续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环保信用信息归集、公开与共享。定期报送“双公示”自查台账,并在“信用北京”网站公示。加强环保信用信息应用规则标准研究。配合做好民营企业百强、五一劳动奖评选工作。

  5.加强指导,助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通过提供法规文本、处罚裁量基准,录制培训课件,分享典型案例等方式,切实做好四项行政职权下放后的培训指导。建立基层综合执法培训联动机制,统筹指导基层综合执法工作。

  (三)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1.加强地方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推进良法善治。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完成《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立项论证,形成草案初稿。做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前期研究。开展5部地方性法规、规章与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外商投资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一致性梳理工作,未发现违反上述法规情况。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权力运行。公开发布决策事项目录并动态更新。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决策出台前均按规定开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并经集体讨论决定。

  3.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实现审核备案100%覆盖。全年严格审核备案规范性文件16件,确保应审尽审、有错必纠。组织开展以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为重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文件3件、修订2件。

  (四)严格规范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

  1.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新规定。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法律组合适用等各项制度要求。研究理顺内部处罚程序,规范执法主体,清理审核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专题研究不予处罚行为认定等疑点难点问题。

  2.充分发挥综合执法改革实效。打破生态环境各要素执法,全业务开展固定源、移动源融合执法。出台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全方位规范执法。加强队伍建设,组织执法大练兵和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重点行业执法实战比武。

  3.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以“双随机”为重点全面规范日常执法;首次以“市区两级混编、被检查区两两相互交叉”模式优化创新“点穴式”方式。与城管执法、水务、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执法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落实京津冀联动执法机制,严查交界地区环境违法行为。利用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效能。建立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加强对企业帮扶指导。

  4.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021年,全市共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近2.23万起,处罚1.47亿元。其中,固定源查处5860起、处罚1.16亿元,查处按日计罚等五类重大案件650起。

  (五)自觉接受行政权力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结72件全国和本市“两会”建议提案。局主要负责人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会议报告本市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各级人大关于固体废物防治法、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的执法检查安排,配合完成本市实施情况报告。

  2.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支持、协助法院和检察院调查处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提供案件线索。坚持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同向发力,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3.稳步推进政务公开。整合修订政务公开工作办法、制作工作手册,提高工作规范性。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政府网站公开征集拟出台政策性文件的意见,深入分析汇总征集意见情况。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

  (六)依法有效化解环境矛盾纠纷

  1.严格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审结行政复议案件20件。其中调解16件,大幅减少行政争议进入诉讼程序的比例。

  2.认真应对行政复议诉讼,配合案件公正审理。全年办理被诉案件4件,被复议案件4件,除1件正在审理中,法院、复议机关均维持市生态环境局具体行政行为。

  3.重塑信访投诉体制机制,打造生态环境“管家”新名片。印发实施“接诉即办”工作办法,全面提升群众诉求办理效能。构建市、区、街镇(乡镇)三级生态环境“接诉即办”“管家”体系,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畅通信访渠道,修订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规定。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共受理生态环境信访和投诉举报事项5111件,解答市民咨询1.3万余件,按时办结率100%。查证属实的有奖举报案件86件,发放奖金13.12万元。

  (七)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培训宣传力度

  1.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开展会前学法,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刑法修正案等。举办专题讲座,深入解读行政处罚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条例。组织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举办市、区两级“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岗位建功竞赛。

  2.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全面做好普法工作。推进互联网+普法,灵活运用普法有奖问答、上传法治宣传小视频、推送生态环境保护普法知识等多种方式推进普法宣传,形成良好社会氛围。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举办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法规专场视频培训,共计650余人参加。组织“六·五”环境日、“宪法宣传周”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坚持以案释法,编印发放典型案例合集700余册。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要进一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生态环境实际工作相结合,稳步提升生态环境依法行政工作质效。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制度体系,及时制定、调整局内相关制度规定,不断落实依法行政新要求。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四是要进一步借助法律顾问等“智慧外脑”,切实发挥其在重大生态环境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讲政治,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市生态环境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制定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动生态环境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局党组会专题听取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2021年度重点工作。把法治建设有关内容纳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二)重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规定,全年共组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近20次。学习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重大理论及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三)严落实,确保依法依规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2021年局主要负责人主持专题研讨重大处罚和疑难案件及规范性文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局主要负责人委托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2次。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智慧外脑”作用,将行政处罚、行政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以及各类合同等全面纳入法律顾问审核范围。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年内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发布“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和生态环境工作的部署和安排,明确未来五年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工作目标、主要思路、和重点任务,系统谋划新时代首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任务书”和“路线图”。

  (二)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地方立法。完成《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送审,配合做好审议发布;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前期研究。

  (三)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全面落实改革和试点要求,做好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等各项迎评工作。持续政务服务统筹,加强信息化建设。抓好政务公开制度落实,畅通发布渠道。

  (四)完善执法监督体系。结合行政处罚工作新要求,健全完善处罚程序,专题研究疑难问题,持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及时修订完善处罚裁量基准;持续做好权力清单和处罚分类及公示期限等的动态管理。

  (五)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制发市生态环境局“八五”普法任务和责任分解,做好“八五”普法开局工作;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坚持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法治专题讲座培训等各项制度。充分利用互联网+普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开展法治宣传。做好《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普法宣传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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