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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Beijing Municipal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Bu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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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贯彻《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深化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监管
来源:宣教处 时间:2014年03月24日 字体:【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环保局制定了《北京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进一步规范检验程序,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的管理。3月20日,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组织全市43家检测机构和各区县环保局召开了《技术规范》宣贯暨2014年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工作部署会。检测机构法人、场长和区县环保局主管领导共12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2014年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要求各检测场认清北京市空气质量的严峻形势,提高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北京市2013-2017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各项要求,按照《北京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技术规范》的内容,严格新车审核和在用车定期检验,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改进作风,不断提高检测质量,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加强环保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共同参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积极性。

  据机动车中心负责人介绍,北京市现有43家机动车检测场274条简易工况检测线,对机动车排放进行定期检测从业人员3000余人,平均每天上线检测机动车7000余辆。其中,10%左右的汽油车,20%左右的柴油车经检测排放不达标,经维修治理后,重新上线检测合格,达标上路,单车排放减少10%。

  为保证检测工作的公平、公正,不断加大对环检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环保部门依法实施三级监管,即市环保局依法对环检机构进行委托,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负责对环检机构进行资质审查和监督性抽查,各区县机动车排放管理站负责对本辖区内环检机构进行日常监管。监管方式以网络监控为主,人员巡查和暗访为辅,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环检机构进行严肃处理。近几年,共对19家环检机构进行了33次处罚,其中停止委托7次,罚款26次,罚款总额62.8万元,有效遏制了违法行为发生。

  下一步,市环保局将组织区县,联合交管、质监等部门,通过日常监管、巡查暗访、专项整治等方式,加强对检测机构工作的监管力度,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将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检测资质,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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