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市、区(县)两级环保部门,紧紧围绕改善北京空气质量的总体目标,认真落实市政府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要求,深化联勤联动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了对移动污染源监管执法力度,成果显著。
一是加强新车检查。按照《条例》规定,利用实验室检测设备对在京销售车辆,开展新车一致性和在用车符合性进行检查。1-5月,共抽测机动车168辆。其中3-5月份,抽测新车109辆,比1-2月份59辆增长85%。二是加强在用车检查。组织各区县依托“三道防线”(市界综合检查站、五环路沿线、城区主干道)加大对上路行驶车辆的检查力度,形成了“进京口拦、环路堵、城区截”的监管方式。1-5月,全市共检查机动车486.2万辆,处罚6666辆,处罚金额164.74万元。三是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结合移动源季节性污染规律,4月份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渣土车排放专项执法检查,及时查处排放超标违法行为。4月份,共检查渣土车3011辆次,非道路移动机械2710台次;处罚排放超标渣土车35辆、非道路移动机械18台,共处罚金20.11万元。四是加强储油设施油气回收检查。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等方式,对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对存在油气回收装置损坏、闲置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的企业,按照《条例》规定高限处罚。1-5月全市共检查13721次,处罚40起,处罚金额97.68万元,五是加强机动车检测场监管。利用定期检验监管系统和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对检测场工作情况进行监管。1-5月全市共检查检测场1661场次,处罚23.5万元,涉及12家检测场,停业整顿12家检测场。
进入夏季,夜间各类货物运输强度增大。同时,柴油车排放污染量大,维护保养水平低,易发生车辆排放超标现象,已成为我市夜间空气污染的重要污染源。为此,6月份,市环保局将结合车辆使用情况和排放规律,组织各区县环保局在加强日常执法监管的同时,开展 “夜查柴油货运车排放专项执法月”活动。一是在24个进京办证处,对过境车辆进行抽查,对进京车辆逢车必查;二是在130余家重点工地对渣土车进行入户抽查;三是在48个货车卡控岗对上路行驶大货车进行夜查,对超标车辆将依据《条例》予以处罚,以进一步削减机动车排放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