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7部门联合印发了《北京市促进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货车和大中型客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京环发〔2025〕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货车或大中型客车报废并更新为新能源车辆、仅报废国四排放标准老旧货车,以及仅新购置新能源冷链货车给予补贴。
调整今年老旧客货车报废更新政策的背景是什么?
今年的老旧客货车报废更新政策实施以来,广大车主积极行动、踊跃申报,政策收效已达预期。按照《实施细则》中补贴资金“总额控制、先报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根据国家和本市“两新”工作统一部署安排,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北京市促进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货车和大中型客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补贴办理时限的通知》。
本次政策调整涉及到哪些内容?
1.《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老旧客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办理时限:自2025年9月28日24时起,本市停止《实施细则》中各项补贴申请,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同时关闭申请功能。
2.对已申请补贴的车主无影响:对于在申请功能关闭前已提交补贴申请的车主或业户,可继续在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补齐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24时。逾期未补齐申报材料的,不予办理。如确需更改车辆信息、银行账号信息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24时,逾期将不予补贴。
除办理时限外,政策其它内容是否有变化?
无变化,《实施细则》的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报材料等其它内容,皆保持不变。
咨询补贴政策的途径有哪些?
广大车主如有问题请咨询客服电话:010-68025211,010-68027332。客服邮箱:20200901@cbeex.com
主办: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3号院2号楼
邮编:101117
政府网站识别码:1100000122
京ICP备19030867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