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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Beijing Municipal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Bu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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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3. [实施日期]
  4. [成文日期] 2015-08-03 00:00:00
  5. [发文字号] 京环办〔2015〕93号
  6. [废止日期]
  7. [发布日期] 2015-10-27 16:49:07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等两大活动期间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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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环办〔2015〕93号

  各区县环保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市辐射中心、市放废中心,各核技术利用单位:

  为做好2015年北京国际田联世界田径锦标赛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以下简称“两大活动”)期间辐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两大活动”安全顺利举行,按照全市反恐维稳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及市反恐办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加强本市辐射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环保系统和各核技术利用单位要讲政治、保稳定,充分认识当前严峻复杂的反恐防恐形势,提高做好“两大活动”期间(8月20日至9月4日)辐射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市反恐维稳工作动员部署会“大排查、大摸底、大整治”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辐射安全管理和应急、反恐工作措施。各区县环保局、市放废中心要结合今年核安全文化宣贯活动,进一步督促、检查、指导各单位开展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宣贯,做好射线装置使用和放射源使用、储存和运输等活动的管理,对违规操作、弄虚作假零容忍,确保核技术利用设施安全可靠运行、放射源安全受控,不被恐怖分子利用。

  二、突出重点,严格管控措施

  在“两大活动”期间,对全市辐射活动采取管控措施:原则上停止移动g探伤作业、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放射性废源废物收贮、以及其它社会公共场所放射源的移动使用。有应急保障和特殊保密任务需要从事上述活动的,须于8月10日前报市环保局备案。

  各区县环保局、市放废中心要结合年度辐射安全检查方案,制定“两大活动”期间专项检查计划,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辖区内重点放射源单位完成一次检查,重点加强“两大活动”场所重点区域和重要路线附近涉源单位的检查。要全面彻底排查涉恐隐患和辐射安全隐患,并督导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放射性同位素安全受控。各区县环保局于9月10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书面报告我局。从现在开始到“两大活动”结束,我局将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行动,对各区县组织领导、方案制定落实和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导。

  三、落实责任,确保辐射安全

  各核技术利用单位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两大活动”期间,合理安排辐射工作,做到能停则停、能缓则缓,防止发生辐射事故和涉恐事件。一是狠抓工作落实。自觉落实“两大活动”期间辐射活动的管控措施和报备要求,认真遵守辐射安全法规及各项管理要求,严格落实辐射安全责任和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认真开展自查。针对所从事辐射活动的内容、方式和涉及的场所等,进行一次人防、物防和技防的全面自查,对照环保部门历次检查提出的管理要求,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做好运行维护、安全保卫、通讯保障和实物保护等工作。三是做好应急保障。落实应急预案相关措施,加强应急值守,对突发辐射事故、事件或异常情况,快速应对,并及时报告所在区县环保局和市环保局,不得瞒报、误报和缓报,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四、加强监测,做好应急准备

  市辐射中心要加强本市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和重点核与辐射设施周边监督性监测网络的运行维护,确保自动监测站等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重点加强原子能院、清华核研院周边环境监测预警,发现异常及时报告。配合做好“两大活动”专项检查期间的监督性监测工作。

  各区县环保局、市辐射中心、市放废中心要制定“两大活动”期间应急值班计划,落实值班人员,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和人员的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在处置辐射突发事件时快速反应、及时报告、有效应对。我局将按照市反恐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市辐射中心、市放废中心的辐射应急专业力量,在“两大活动”期间的重点地区值班备勤,承担“两大活动”场所辐射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任务。应急值班备勤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时间观念,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案和时间节点到岗到位,坚守岗位,团结协作,认真履责,确保完成任务。

  特此通知。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8月3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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