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京环发〔2006〕195号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北京市地面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
进行部分调整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环保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局会同市水务局等部门对“北京市地面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1998年市政府批准实施)中的部分河道(水库)水体功能和执行的水质标准进行了调整,此调整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现将调整情况通知你局,请你局根据调整后的水体功能和执行标准,在进行水环境质量评价、制定水污染防治规划、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项目审批与管理等项工作中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地面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调整情况表
二〇〇六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北京市地面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调整情况表
水系 | 水体名称 | 原水体功能 | 原水质分类 | 调整后的水体功能 | 调整后的水质分类 | 所在区县 |
大清河水系 | 1、大宁水库 | 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 Ⅳ | 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调蓄水库 | Ⅲ | 房山区、丰台区 |
北运河水系 | 2、丰草河(程庄子~凉水河上段) | 农业用水区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 Ⅴ | 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 Ⅳ | 丰台区 |
3、永定河引水渠上段(三家店~罗道庄) |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 Ⅱ | 工业供水和城市景观用水 | Ⅲ | 门头沟区、石景山区、海淀区 | |
4、京密引水渠昆玉段(团城湖南闸~罗道庄) |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 Ⅱ | 城市景观用水 | Ⅲ | 海淀区 | |
潮白河水系 | 5、白河下段(密云水库出库~河槽村) | 密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 | Ⅱ | 地下饮用水源补给区 | Ⅲ | 密云县 |
6、潮河下段(密云水库出库~河槽村) | 密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 | Ⅱ | 地下饮用水源补给区 | Ⅲ | 密云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