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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3. [实施日期] 2024-09-18 00:00:00
  4. [成文日期] 2024-09-09 00:00:00
  5. [发文字号] 京环发〔2024〕13号
  6. [废止日期]
  7. [发布日期] 2024-09-18 00:00:00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生态环境领域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北京服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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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环发〔2024〕13号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各区生态环境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北京市生态环境领域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北京服务”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市生态环境领域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打造“北京服务”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北京服务”的意见》,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用高水平生态环境促进首都高质量发展,推进美丽北京建设,结合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服务重大项目落地

  (一)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设

  研究制定本市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地方配套文件,建设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强化在京津冀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中的应用,引导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合理布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推动产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和集中治污。逐步开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设置公共查阅功能。

  (二)深化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

  深化落实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对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持续发挥规划环评的宏观引领作用,进一步优化简化环评工作。试点推进一批登记表项目免于办理备案手续,推广一批报告表项目“打捆”审批,简化一批报告书(表)内容。进一步扩大“告知承诺”实施范围。通过转变管理方式,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推动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三)深入推进区域环境评估

  将区域环境评估实施范围由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阶段拓展至规划综合实施方案阶段。修订区域环境评估配套地方标准,强化技术指引。加强成果应用,推动实现在区域环境评估过程中优化完善规划内容,提出生态环境管控措施,进一步合理简化规划范围内建设项目环评工作。

  (四)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改革

  在现行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改革基础上,推动在产业园区、相关领域和行业,进一步扩大改革范围,形成更多改革经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改革措施,探索试点经验,助力重点企业加速落地建设,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

  (五)推动制定重点发展的产业环境准入扶持政策

  融入首都高质量发展大局,聚焦市、区重点发展的产业,研究制定特定行业领域生态环境准入政策,为产业发展布局、企业合规经营、绿色低碳发展提供精准指导。

  二、优化监管执法方式,营造绿色发展环境

  (六)推动构建绿色信用评价和监管体系

  探索建立生态环境领域绿色信用体系,制定污染源企业绿色信用评价的信息收集、等级评价与修复、结果公开与应用等具体细则,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分类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评价监管制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守法合规经营。

  (七)推动完善绿色金融政策

  落实大力发展绿色金融要求,强化在碳核算、第三方评估认证等方面的技术支持,配合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研究完善绿色信贷监管政策,持续加大对节能降碳、生态环保等领域的金融支持,鼓励企业在向银行申请绿色贷款时主动提交环境社会治理(ESG)风险报告。

  (八)统筹优化执法检查

  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持续推进分级分类执法,提升执法效能。开展多部门、多事项联合双随机执法,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打扰。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普法活动,执法检查与帮扶指导并重,引导企业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

  (九)推进包容审慎执法

  动态修订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裁量因子并结合执法实践补充、完善。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根据应用情况动态调整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更好服务市场主体。

  三、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提高办事服务水平

  (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提质增效

  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动态更新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精准指引。发挥“好差评”机制作用,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办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化运行,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在平台应办尽办,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电子证照实现实时汇聚。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

  (十一)提升政企互动和政务公开成效

  持续落实重大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台账”机制,强化沟通协调机制,定期跟踪调度。落实重点企业“服务包”机制,为企业发展主动提供政策服务。健全规范政务知识库,强化政务咨询渠道建设。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采取音频、视频、图文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政策公开讲”活动,让企业和公众体验政府工作、开展交流互动、收集意见建议。提升政策服务供给能力,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策精准测算、推送、兑现、评估全链条机制流程,实现政策直达快享、落地见效。

  (十二)强化政策宣传推广

  开展一批宣传活动、发布解读一批政策举措、宣传推广一批改革成效、组织一批专题培训。总结推广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和案例,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北京服务”深入人心,切实提高全社会对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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