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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Beijing Municipal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Bu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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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3. [实施日期] 2016-04-01 00:00:00
  4. [成文日期] 2016-03-17 00:00:00
  5. [发文字号] 〔〕号
  6. [废止日期] 2017-04-19 00:00:00
  7. [发布日期] 2016-03-18 14:48:57
  8. [有效性] 失效
(失效)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奖励有关规定(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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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环保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制定了《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奖励有关规定(暂行)》,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奖励有关规定(暂行)》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3月17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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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环之声

主办: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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