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30日,经市市场监管局批准我市发布《实验室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DB11/T 1736-2020),标准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适用于所有使用有机溶剂的实验室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的规范管理。标准规定了实验室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的基本要求、有机溶剂使用及操作规范有机废气收集及净化等要求。
附件:《实验室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DB11/T 1736-2020)
北京生态环境微博
北京生态环境微信
环境监测
京环之声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