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日经市政府批准,本市修订发布《在用汽油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遥感检测法)》(DB11/ 318-2022)。标准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自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DB11/ 318-2005)。
标准规定了采用遥感检测法实时快速检测在实际道路上行驶的在用汽油车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检测方法及数据处理和结果判定方法。适用于GB/T 15089规定的各类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M类、N类和G类汽车(包括汽油车、天然气车、两用燃料车及双燃料车等)。
附件:《在用汽油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遥感检测法)》(DB11/ 31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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