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ijing Municipal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Bureau
2022年12月27日,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我市发布《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网格化监测技术规范》(DB11/T 2056-2022),标准将于2023年4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网格化监测的系统构成、点位布设、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以及数据有效性等要求;适用于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网格化监测。
附件:《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网格化监测技术规范》(DB11/T 2056-2022)
北京生态环境微博
北京生态环境微信
环境监测
京环之声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81号
微博
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