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市修订发布《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228—2025),该标准于2025年4月21日正式发布,将于2025年7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及实施与监督要求。适用于现有汽车维修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汽车维修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附件:《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22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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