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1日,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我市发布《大气温室气体(CO2、CH4)高精度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DB11/T 2576-2026),将于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大气温室气体(CO2、CH4)高精度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构成、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定等技术要求。适用于大气温室气体(CO2、CH4)高精度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量控制。
附件:《大气温室气体(CO2、CH4)高精度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DB11/T 2576-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