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京环发〔2009〕177号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布
第一批符合我市排放标准的汽车摩托车下乡
生产企业名单及产品目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按照我市目前执行的机动车排放标准,我局对财政部和工信部印发的第一批汽车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名单及产品目录进行了筛选。现将符合我市机动车排放标准的企业名单及产品目录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由于车辆所满足的排放标准不但与车辆型号相关,还与发动机型号及净化装置等配置有关,因此,用户在签订购车合同时,需要求汽车经销商提供满足北京环保标准并可在北京市办理牌照手续的车辆。
特此通知。
附件:
1、第一批符合我市排放标准的汽车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名单及产品目录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主办: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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