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京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北 京 市 交 通 局
北 京 市 工 商 行 政管 理 局
北 京 市 公 安 交 通管 理 局
京环保气字[1999]52号
关于进京路口机动车尾气检测
有关规定的通告
近期在进京路口陆续出现一些不法分子,假造、倒卖机动车排气合格证、进京证,私建维修站点,敲诈进京车辆,严重干扰了进京车辆尾气检查工作。为保证进京路口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进京机动车尾气监测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只给尾气监测达标车辆发放进京证,不达标车不准进京。
对进京车辆的检测执行“三不”的规定,即不收监测费,不指定维修单位,不出售净化产品。
进京路口机动车尾气检测人员,要佩带工作号牌,忠于职守,严格执法。出现舞弊行为一律取消其执法检测资格,严肃处理。
设立进京路口监督电话。监测人员监督电话:68411059;非法维修监督电话63454654;办理进京证监督电话:68317343。
交通局、工商局、交通支(大)队和环保局将对各进京路口私建的维修站点进行清理整顿。对无照从事汽车维修私营活动的,由工商局依法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