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京环发〔2011〕301号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责令北京市仁和医院限期办理环保验收手续的通知
北京市仁和医院:
经查,你院辐射工作场所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责令你院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90日内完成辐射工作场所环保验收手续办理工作;逾期未完成,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主办: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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