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ijing Municipal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Bureau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京环发〔2011〕119号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责令北京中天富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的通知
北京中天富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开发的通州区永顺镇嘉华国际新城二期(9号地)37#住宅楼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你公司停止建设该项目,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补办环保审批手续。逾期未补办,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罚。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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