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
“十二五”期间本市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环保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市环保监察总队、市环保监测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管,我局在2010年重点污染源名单的基础上,结合“十二五”环境管理工作需求,参照2011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筛选原则和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结果,确定了“十二五”期间本市386家重点监控企业,其中重点工业废水排放企业145家、重点工业废气排放企业142家、重点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4家、污水处理厂52家、垃圾处理厂(场)21家、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经营许可单位12家。现将名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重点监控企业要进一步健全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加强污染物排放监测,严格危险废物管理,开展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二、各区县环保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监管力度,做好监察执法、监督性监测、排污申报登记和环境统计等相关工作。认真落实年度监察、监测等工作计划,每月对重点监控企业开展环境监察、监督性监测不少于一次,发现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偷排、事故排放、超标排放等严重问题的,要及时报市环保监察总队。
主办: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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