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环函〔2016〕420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有关要求,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我局组织起草了北京市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意见填入“意见反馈表”,于2016年9月2日前,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反馈我局。如没有意见也应复函说明。涉及修改重要技术指标时,应附上必要的技术数据。逾期未复函的按无意见处理。
附件: 1.书面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意见反馈表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4日
(联系人:邬晓东,高喜超;联系电话:68717294,68428670;传真:68481400,68428670;E-mail: kjchu@bjep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