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环函〔2024〕10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我局组织起草了北京市地方标准《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意见填入意见反馈表(见附件4),于2024年11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反馈我局。涉及修改重要技术指标时,应附上必要的技术数据。书面征求意见单位,如无意见也请复函说明,逾期未复函的视为无意见。
附件:1.书面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胡艳勇、高喜超;联系电话:010-55522469、010-55522399(工作日:9:00-17:30);E-mail:gutichu@sthjj.beijing.gov.cn、kjchu@sthjj.beij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