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环函〔2015〕53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落实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确保全市煤改清洁能源工程顺利实施,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政市容委联合研究制定了《关于完善北京城镇居民“煤改电”、“煤改气”相关政策的意见》,现将此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
专此函达。
附件:关于完善北京城镇居民“煤改电”、“煤改气”相关政策的意见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2015年10月22日
京公安备1140102700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