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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工作总结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4年01月05日 字体:【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全国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推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强化生态系统保护、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守牢环境安全底线等重点工作,推动美丽北京建设取得新成效,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京华大地落地生根、形成更多生动实践。

  一、日常履职清单任务顺利完成

  1.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压紧压实。牢记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强化市委生态文明办统筹作用,高标准承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充分发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北京市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强化日常督察检查,严格绩效考核,持续调度整改任务落实情况。以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抓手,深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开展第二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推动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着力提升“四个服务”水平,圆满完成全国“两会”、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其中,高峰论坛期间(10月17日-18日)全市PM2.5浓度连续两天1级优、开幕式期间保持极低个位数水平。

  2.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稳固。全力巩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国家对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连续三年“优秀”,切实提升了市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

  蓝天保卫战方面,将蓝天保卫战作为重中之重,知难而进、迎难而上,深化“一微克”行动,始终以有力的减排措施,冲抵气象条件转差、沙尘天气频发、污染排放增加、区域传输影响等不利因素,一微克一微克抠、一天一天争取、战斗到最后一刻,尽最大努力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全市PM2.5年均浓度32微克/立方米,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最优,连续三年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PM10、NO2和SO2年均浓度分别为61、26和3微克/立方米,均多年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狠抓扬尘专项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实施“问题通报-联合督导-提醒督办”闭环工作机制。强化VOCs和NOx协同治理,实施产业园区VOCs专项治理等8大专项行动,建立VOCs高值区精准溯源机制。坚持以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导向,发布新版全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降低重污染应急启动门槛,优化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精准管控措施。

  碧水保卫战方面,努力克服“23·7”极端强降雨不利影响,全力推进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无劣V类断面,预计能够达到国家考核目标。坚持“三水统筹”,联合5部门印发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深入实施密云水库上游补偿,落实《北京市水生态区域补偿办法》,以经济手段促进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促进人水和谐,全市水生态状况总体良好,超一半河流水生态环境达优良水平,怀柔区雁栖湖获评全国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净土保卫战方面,全面落实《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坚持“三地(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共管,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提前超额完成国家目标,土壤环境状况保持良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和人居环境安全。

  3.绿色低碳发展稳步推进。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助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细化实施“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发布两批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产业园区名单。持续完善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万元GDP碳排放量持续保持省级最优。高标准推进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交易机构建设,推动本市碳市场稳定运行10年,创新开展碳配额有偿竞价、绿电消纳碳市场补偿等机制。本市低碳试点成绩在全国81个低碳城市试点中位居榜首。试行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开展碳排放核算评价。创新实施企业和项目绿色绩效评价、碳资产质押融资试点,探索绿色金融、推动低碳转型。

  4.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系统提升。维护首都生态安全,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I)连续8年提升,北京已成为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大城市之一。印发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在全国率先制定生态系统调节服务价值(GEP-R)核算方案,完成全市及各区GEP-R核算,促进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稳步持续开展建成区“绿视率”监测评价,引导城市生态保护。累计9个区成功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或“绿水青山就是金色银山”实践创新基地,5个全域生态涵养区全部荣获双称号。

  5.首都环境安全有效保障。坚持人民至上,全力保障首都环境安全。积极应对“23·7”极端强降雨,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污染风险排查,帮扶指导灾后淤泥就近无害化处置,有效避免发生环境次生灾害。扎实推进灾后环境质量监测设备等恢复重建,助力开展灾后生态修复及“山水工程”实施。制定实施《北京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开展首轮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实施新污染物监测等支撑项目。指导通州区、密云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修订《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构建了完备的市-区-街乡-企业四级应急体系,全力做好危险废物、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有力保障首都环境安全。

  6.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成效明显。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三地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发布走深走实行动宣言。连续7年开展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京冀政府签订官厅水库上游永定河流域生态补偿协议,建立京冀密云水库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持续改善流域水环境。落实《华北地区危险废物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协议》,不断完善“白名单”机制,提升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处置合作水平;与天津密切合作,创新探索省际危废“点对点”定向利用。

  7.环境治理保障体系不断夯实。着眼超大城市治理规律,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水平。完成《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立法评估,发布8项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创新运用大数据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效能,率先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实行监测-监管-监察“三监”联动闭环管理机制。建成首个生态环境领域温室气体综合观测实验室。完善市区执法联动机制,开展市级“点穴式”执法。

  二、效能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1.进一步提升效能。一是规范依法行政。高效优质完成全国和市“两会”建议提案答复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强化重点政务信息精细管理和规范公开,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二是提升财政效益。加强成本控制和绩效管理,每月调度重点项目进展,定期开展年度预算绩效跟踪。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财政下达的部门预算批复。

  2.进一步加强监管。一是加强政务监督。依托信息化手段,强化督查闭环管理。建立值班培训机制,每周通过模拟值班场景开展培训,确保政令畅通、重要信息报送及时高效。完善公文制发办法,加强公文培训,不断提升会议材料及公文质量。上年度绩效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完毕。二是加强财政监督。严格遵守“三公经费”使用规定,按规定上缴财政沉淀资金,实施严于财政统一规定的政府采购标准,按时公开预决算信息。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完成审计问题整改,开展内部审计和内控评价。四是加强统计监督,按要求做好部门统计数据报送和防止统计造假专项自查工作。

  3.进一步优化服务。聚焦政务服务,将政务服务事项、“办事类”政策咨询服务专版汇聚,提供智能、及时、高效服务。做好信息专题公开,在“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专栏中将政策、解读、问答等内容集成展示。坚持“周调度、月点评、季分析”机制,健全重点诉求领导包案机制,加强接诉即办全链条精细化管理,承办接诉即办派单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健全生态环境接诉即办三级“管家”机制,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和接诉即办岗位建功活动,接诉即办综合成绩明显提升。

  2024年,我局将持续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全国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生态环境部、市委、市政府重要安排,全力抓好首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尽最大努力巩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努力推进美丽北京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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