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瑞凤,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
1992年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生物系,从事中学生物学教学工作两年。1997年硕士研究研究生毕业后,一直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工作。先后从事生态保护、海洋环境管理、农村环境管理等。2004年起至今,主要从事大气环境管理工作,发起并组织制定了2004年以来广东系列大气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标准,起草《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参与组织2010年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和2011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参与《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年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3-2007)》《广东省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2018-2020)》以及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等组织制定和实施。
演讲题目:珠三角地区PM2.5与臭氧污染协同治理措施与成效(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