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朝阳区生态环境局积极落实新行政复议法,畅通权利救济途径,化解行政争议。
一、组织培训
朝阳区生态环境局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培训,认真学习《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及行政执法过程中常见问题》。
二、修改文书
对当场处罚决定书中告知权利救济的途径进行了修改。
一是行政复议前置,明确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先向朝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是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除了直接向朝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外,还可以通过朝阳区生态环境局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朝阳区生态环境局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及时处理;认为需要维持行政处罚决定的,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转送朝阳区人民政府。
三是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现场说法
执法人员在送达当场处罚决定书时,注重释法说理,应向当事人指出其存在的违法事实和相关证据,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详细告知新行政复议法实施后的权利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