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深入贯彻《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利用科技手段实现环境监管“信息共享、无事不扰”,努力提升生态环境领域综合监管效能。
高度重视,统筹部署。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进行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职责。
积极对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和丰台区司法局,6月下旬完成全部A岗执法人员系统绑定,确保通过“扫码”获取监管对象风险信用等级、检查任务信息,完成现场检查、证据上传、检查结果录入回传的闭环流程。
强化学习,提升效能。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综合监管e码查”功能培训会,重点讲解工作的重要性及操作流程,提升执法人员操作水平。加强宣传引导,执法检查过程中引导企业积极配合“扫码入企”工作,实现日常检查全程电子化、标准化、规范化。
注重实践,把握要点。优化生态环境执法平台功能,将“一码检查”扫码功能集成到移动执法系统,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按照“逢查必扫”的要求,固化为开展行政检查和其他访企活动的规定动作。截至目前,累计扫码检查4052次,扫码率达99%。
无事不扰,优化营商。聚焦861家区级“无事不扰”企业和24家生态环境领域正面清单企业,避免扰企现象发生。动态更新白名单企业台账,对确需开展检查的企业优先采取非现场执法,跨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进行。
创新模式,远程执法。形成生态环境领域23项非现场执法清单,充分利用固定源和移动源在线监控平台,建立非现场问题线索推送机制,提升远程执法效能。截至目前,累计开展非现场检查5246家次,占比达46%。
下一步,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将深入探索一体化监管工作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应用,重点关注企业“应扫未扫”“重复检查”等行为,同步提升现场和非现场监管能效,持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