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6年1月29日,东城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某咖啡馆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咖啡馆店内配备烤箱、热烘炉等加工设备,经营面积60平方米,属于小型餐饮经营业态。现场发现,该场所未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生产加工产生的油烟仅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直接排入下水道。
依据餐饮业大气污染相关排放标准规定,未经净化设备处理直接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视同油烟超标排放,执法人员现场判定其存在油烟污染排放违法行为。
1月30日,执法部门依法对该案立案,并当场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2月10日,执法人员复查,该场所已完成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并投入正常使用,整改落实到位。
一、法律适用
该咖啡馆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饮食服务、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项目,应当设置油烟、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防止影响周边环境”的规定。
该咖啡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超标排放油烟的违法行为经查询市、区两级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系统,且当事人确认为初次实施。该咖啡馆无投诉举报,餐饮规模为小型,2026年1月开展经营,经营时间较短,危害后果轻微且及时改正,符合法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处罚决定
2026年3月25日,东城区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对该咖啡馆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三、执法普法
本案是生态环境领域柔性执法、寓管于服的生动实践,也聚焦餐饮业态监管中的常见盲区,具有鲜明警示引导意义。
一是厘清业态监管认知盲区。日常生活中,大众普遍将油烟监管重点聚焦于正餐餐馆,容易忽视咖啡馆、西点烘焙店等业态。此类门店虽主打咖啡饮品等休闲经营,但部分单位配备烘烤、加热加工设备,经营过程中同样会产生油烟,必须严格落实餐饮油烟治理相关要求,依法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杜绝无组织直排、私接下水道排放等违规行为。
二是压实经营主体长效责任。不少小微餐饮经营者存在认知误区,认为油烟设施“装上就一劳永逸”。本案提醒各类经营主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只是合规经营的第一步,设施日常养护、常态化正常运行同样是法定责任。经营者要建立日常管护意识,定期检修设备、留存运维记录,从源头防范油烟污染,避免因设备停运、管护缺位再次引发违法问题。
三是践行包容审慎执法理念。生态环境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不搞“一刀切”处罚。针对小微企业首次轻微违法、及时整改到位且无不良影响的情形,依法适用不予处罚规定,重在普法教育、督促纠错整改。既给初创小微经营主体留出发展空间,优化辖区营商环境,也通过以案释法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主动学法懂法、自觉守法经营,筑牢生态环境保护法治防线。
主办: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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