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在排污许可管理方面作了大量优化完善,进一步突出排污许可在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为全面提升排污许可精细化管理水平,精准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环境管理制度,平谷区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强化全链条管控能力。
一是优化核发流程,源头提升许可核发质量。建立“监测+执法+审批”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结合现场踏勘、多要素联合审核,严把许可证核发关口,同步优化政务服务,办事效率提升50%。
二是健全证后监管,严格执行报告交叉审核。融合非现场监控与清单式现场执法,动态更新排污单位清单,做到污染源全覆盖管控,实现“核发—监管—整改”一体化。
三是抓实业务培训,锻造专业审批监管队伍。采取“理论授课+现场实操”模式,常态化开展法规与行业规范培训,通过案例研讨、跨科室联审练兵,打破科室业务壁垒,培养一专多能业务人员。
四是精准入企帮扶,压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分行业上门指导,针对涉农企业、小型加工厂、个体工商户等环保能力薄弱主体,定期开展入企帮扶指导、政策宣传,强化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主体意识。
下一步,平谷区生态环境局将持续优化排污许可业务办理流程,强化干部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排污许可精细化、规范化监管效能,严厉整治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筑牢辖区生态环境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