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 期 听 证 公 告
根据当事人于2021年6月21日提出的延期举行听证的申请,原定于2021年7月1日14时30分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第二会议室举行的对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有关排污单位拒不执行市人民政府责令停产、限产决定拟进行重大处罚一案的听证,延期至2021年8月3日14时30分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第二会议室举行。愿意旁听者可申请参加:
1、申请时间:2021年7月2日至8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方式:电话申请,电话68451041,联系人肖文婧;
3、申请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作单位。
根据我局听证场地情况,确定此次听证会参加人数为5人。以申请时间先后为准,逾期申请的或申请时已达规定人数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