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 证 公 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以及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兹定于2021年12月14日15时30分,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技术交流室,举行对北京华源惠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拟进行重大处罚一案的听证。愿意旁听者可申请参加:
1、申请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方式:电话申请,电话68717214,联系人明莉;
3、申请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作单位。
根据我局听证场地情况,确定此次听证会参加人数为5人。以申请时间先后为准,逾期申请的或申请时已达规定人数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