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
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情况函告如下:
一、执法主体名称和数量情况
执法主体为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二、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我局共设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业务承办岗、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审查决定岗2个执法岗。
行政执法在岗人员111人。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行政执法人员在岗111人,取得执法资格证并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有111人,执法力量占比100%。
四、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2025年,我局外网公开36项政务服务事项,具体办理情况如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权限内)12件;转移固体废物出本市贮存、处置的批准956件;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478件;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权限内)245件;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证明17件;对异地(跨省)使用放射性同位素进行备案17件;对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批准书、辐射监测报告进行备案(一类放射性物品启运前备案)61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112件;符合规定排放、耗能标准的机动车车型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认定6499件;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查询66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审批2件;对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组织评审37件;其他事项为零办理量。
五、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我局全面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要求,坚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引领”,统筹全市执法力量,有力推动污染防治各项政策落地。为确保执法检查工作有序推进,我局制定印发了《2025年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重点工作》,部署了7个方面36项具体任务,定期调度指导各区生态环境局开展执法工作,实施执法稽查,督促工作进度、提高执法规范性。
全面推进执法检查计划落地实施:1.日常检查,重点开展分级分类执法、全时执法;2.专项检查,重点围绕采暖季锅炉污染治理、餐饮油烟管控、新车排放达标监管、检验机构规范运营、新污染和新化学物质管控、自然保护地及生态红线保护等关键领域,同步开展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两项专项整治行动;3.重点区域,针对大气、流域、噪声突出问题所在区域,开展“点穴式”执法;4.科技核查,加强热点网格、在线监控系统应用,提高非现场检查占比。有序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执法等全部执法计划任务。
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的办理情况
2025年,我局共作出处罚决定案件51件,罚款总计136.90万元。其中重大处罚案件15件,重大处罚案件罚款金额为85.80万元。按照处罚类型进行分类,大气污染类案件36件;辐射类案件2件;建设项目类案件12件;噪声污染物类案件1件。
2025年不予处罚案件共14件。
2025年未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2025年,我局共受理生态环境信访和投诉举报事项3511件,其中涉及大气污染1420件,占总量的38.5%;噪声污染1642件,占总量的44.5%;水污染114件,占总量的3.1%;固废污染181件,占总量的4.9%;辐射污染23件,占总量的0.6%;其他事项311件,占总量的8.4%。受理事项均已按照职责分工转交有关部门办理,按期办结率100%。
专此函达。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27日
(联系人:法规处 明莉;联系电话:55522398)
主办: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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