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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八批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延庆区反馈督察情况
来源:督察二处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北京市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北京市第八批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延庆区开展了第二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报告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10月11日向延庆区委、区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由延庆区区委副书记刘瑞成主持,督察组组长杨珊通报督察报告,延庆区区长叶大华作表态发言。市委生态文明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瑞贤,督察组有关人员,延庆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街道(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延庆区始终保持生态立区、保护优先的战略定力,优化全域空间结构,疏解腾退影响和破坏生态的产业。围绕长城、世园、冬奥三张“金名片”,构建绿色产业体系。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全力打造北京美丽后花园。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连续四年为优等级,野鸭湖湿地入选国际重要湿地名录。获评国家森林城市、“中国天然氧吧”称号。

  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统筹“三水”共治,开展白河堡水库、密云水库、官厅水库流域协同治理,荣获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

  积极探索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机制,一体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北京市延庆区探索GEP核算与结果应用”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典型案例。

  延庆区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督办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8月31日,督察组交办的66件群众举报件,64件已办结,2件阶段性办结。对督办和群众举报涉及问题,延庆区责令整改64起;立案处罚791起,罚款166.5万元;约谈32人,问责6人。

  督察指出,延庆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但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水平、效果仍存在差距和短板。

  一是对标生态涵养区首要任务,生态保护工作仍有不足。    自然保护区统筹监管不力。督察发现,野鸭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内存在9家单位和养殖户违规修建设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玉渡山区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北京市水产研究所冷水鱼基地,污水处理系统自建成投运以来无运行记录,现场督察时处理设施损坏,养殖废水经简单曝气后排入古城河,最后汇入金牛湖。

  水资源管理存在漏洞。抽查发现,2021年至2023年,14家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约79万立方米;28家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将农业灌溉或居民生活用水用于生产经营,违规用水约81万立方米;22家单位超许可取水约19万立方米。此外延庆区目前共有洗车企业53家, 其中21家未在账;11家企业使用自来水且未安装循环水设备;13家企业未按特行计量计价,大量洗车用水来源不明。全区用水户中65家超计划指标用水82家次,其中47家次未按要求征收超定额水资源税。

  矿山修复工作还有差距。部分矿山修复治理项目标准不高,存在人为干扰情况。督察发现,矿山修复治理项目中两处修复平台存在养殖看护棚压占、杂物堆存等情况,影响生态功能恢复;位于八达岭镇的砂石厂自然修复项目总面积为7.68公顷,受工程槽土压占等人为扰动影响,植被覆盖仅0.2公顷;位于张山营镇的采石厂自然修复项目场地内仍存在约2500立方米建筑垃圾堆存及大货车停放维修行为。

  二是对标高质量绿色发展要求,一些部门和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还不到位。破解垃圾处置难题力度不够。督察期间发现垃圾随意倾倒、填埋点位34处,倾倒、填埋量9000余吨,部分点位侵占林地3.6公顷。建筑垃圾堆存处置场所管理不规范。多个建筑垃圾投放点存在建而不用、垃圾混存、长期堆存、围挡破损等问题。

  百泉街道2021年至2023年,各项空气质量指标长期全区排名靠后。2024年1至3月,百泉街道空气质量均排名全区最后一名,连续两次在月度点评会上被通报,该街道仍未及时采取整治措施,至本次督察时,街道对通报问题点位情况不掌握,且对辖区污染源底数不清,监管措施不明。督察发现,该街道施工、道路、裸地扬尘污染问题多发,随机抽查4家工地,均存在扬尘污染问题,6条道路浮土多,10余处小型裸地没有防尘措施;餐饮油烟问题突出,抽查24家餐饮企业和单位,16家存在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

  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存在短板。全区共有行政村376个,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14座、村级污水处理站96座。未完成治理的105个村中有17个民俗旅游村,38个村仍采用渗水井收集污水。已完成治理的271个村中177个村存在化粪池与污水管网未连接;87个村存在污水收集池未入院;55个村存在污水尚未纳管。刘斌堡镇级污水处理厂和27座村级污水处理站建成后未正式运行。抽查已完成治理的村庄,大榆树镇大泥河、康庄镇小丰营、许家营等5个村部分生活污水直排。

  工地扬尘污染管控不到位。督察发现,工地扬尘问题多发,随机抽查29个在施工地,21个不同程度存在未按规定湿法作业、洗轮机无法正常使用、道路积尘严重等问题。此外,抽查扬尘视频监控平台使用情况,通视率仅为85%,除房建工地外,园林、水务等其他工地均未纳入平台监管。

  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突出。延庆区是全市养殖大区,目前在产规模化养殖场29家,抽查位于井庄镇、康庄镇、沈家营镇、旧县镇等地的17家养殖场,近90%不同程度存在粪污治理设施不完善、运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环境污染风险突出。

  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普遍存在。全区在账餐饮单位1369家,其中百泉、香水园、儒林街道和延庆镇“三街一镇”共700家,占全区51%。抽查“三街一镇”55家餐饮单位,超60%存在油烟直排、净化设施不正常运行及清洗维护不及时等问题。

  三是对标国际一流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要求,生态环境治理水平还有待提升。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不到位。抽查台账中25家含喷漆房的汽修单位,17家不同程度存在废气净化设施不正常运行、调漆间未密闭、露天切割打磨等问题。

  新城地区污水收集管网尚不完善。督察发现,新城地区还需改造雨污合流管线约25公里,涉及91个小区、学校和单位,错接混接8处,汛期大量污水经湖南西路溢流口排入妫水河,对谷家营国考断面及官厅水库水质造成不利影响。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仍需加强。全区共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地9处。督察发现,部分乡镇级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还存在生活垃圾分类驿站等风险源;城西污水处理厂退水直接排入妫水河。

  工业企业精细化管理还有欠缺。全区在账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企业19家,随机抽查5家,发现3家企业存在废气直排、净化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

  道路、裸地及堆场扬尘污染问题多发。督察发现,工地周边道路积尘严重,清扫保洁不到位。12处砂石料堆场,普遍存在物料未苫盖、道路积尘严重等问题。

  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力度不够。全区在册非道路移动机械中高排放机械(国二及以下)占比47%,新能源机械仅为2%,全市排名最后。督察组随机抽测4台冒黑烟。

  农村地区使用散煤情况仍然存在。督察发现,41个村在采暖季后仍囤积散煤140余吨。

  噪声污染防治还有差距。近年来,延庆区施工面积呈下降趋势,但同期夜施噪声投诉不降反升。

  此外,督察组还发现多家无证无照经营的砂石加工点、砂浆搅拌站、汽修点、流动调漆点、流动加油罐车,存在环境污染问题。

  督察要求,延庆区委、区政府要不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区域特点,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严格自然保护地监管,持续提升生态品质。加强水资源保护利用,系统推进“三水”共治。综合施策提升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畜禽养殖污染管理水平。强化施工、道路、裸地“三尘”共治,推动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督察强调,延庆区委、区政府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北京市委、市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延庆区委、区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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