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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八批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密云区反馈督察情况
来源:督察二处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北京市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北京市第八批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密云区开展了第二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报告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10月11日向密云区委、区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由密云区区长于海波主持,督察组组长闫维洪通报督察报告,密云区委书记余卫国作表态发言。芦建茹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密云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街道(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密云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不断提高,制定实施《北京市密云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8-2025年)》,连续三年制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工作方案,先后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森林城市等称号。

  密云区把保水护水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的行动不断强化,建立“5+2”保水工作体系,密云水库水质始终保持Ⅱ类并稳中向好,2022年成为北京市首批入选生态环境部“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密云区生态环境质量全市前列的地位不断巩固,PM2.5年均浓度连续两年位列全市第一,密云水库上游179条小流域全部达到生态清洁标准,生态环境质量指数连续两年保持全市最优。

  密云区“两山”理论转化的路径不断丰富,坚决关停矿山,加快绿色转型,推进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2023年入选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区。

  密云区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强化调度,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目前,督察组交办的123件群众举报问题中,119件已办结,4件阶段性办结;对督察组督办、交办问题,密云区责令整改398起;立案处罚164起,罚款238万元;立案侦查3件,拘留12人,约谈28人,问责16人。

  督察指出,密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但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和效果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密云的殷切期望相比,与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要求相比,依然存在差距和不足。

  一是一些属地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密云区一些属地和部门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深刻,对生态涵养区“生态优先、系统治理”的要求落实不够,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缺乏紧迫感和危机感,生态环境保护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尚不完善。

  自然生态保护领域问题突出。督察发现11处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破坏山体问题,合计开采量约10万立方米。矿山生态修复滞后,云冶、建昌、威克和首云等4家矿山未按要求完成修复任务。威克矿区存在违规加工、销售砂石等行为。督察组在16个镇,发现非法砂石加工点、非正规停车场、堆料(土)场208处,部分侵占林草保护区、毁坏林地、违法占用耕地、占用设施农用地。

  第一轮督察整改不彻底。对“非法砂石加工”“非法混凝土搅拌站”“堆料场苫盖不到位”等问题,整改推进不力,落实不彻底,督察组在巨各庄镇、高岭镇、西田各庄镇、十里堡镇仍发现10处非法砂石加工点,在巨各庄镇、高岭镇、河南寨镇、密云镇、十里堡镇发现8家非法混凝土搅拌站,在17个乡镇(街道)发现175处堆料(土)场,均未按要求采取有效扬尘管控措施,扬尘问题突出。

  建筑垃圾管理混乱。督察期间,群众反应强烈,相关举报案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50%以上。备案的建筑垃圾临时资源化处置场处理能力闲置,与此同时,大量建筑垃圾长期堆存在暂存点及其周边区域。督察组在16个乡镇(街道)发现93处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长期堆存、违规填埋问题,部分存在毁坏林地耕地现象。

  二是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差距。密云区一些属地和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管理水平不高、治理韧劲不够,工作力度和效果均存在差距。

  水资源管理利用粗放。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问题突出,密云区200余眼机井未纳入台账管理,45家单位长期使用60眼机井,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用于生产经营。洗车企业节水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督察发现20家存在计量设施未安装或损坏、擅自改变供水管线、循环水设施不正常使用等问题,多数企业未按特殊行业缴纳水费;165个村未按要求实现供水计量收费。

  水环境基础设施存在短板。农村治污推进不力,三年行动方案明确需治理198个村庄,仅完成80个,督察组随机抽查19个,发现7个治理任务完成不到位。对30座在用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抽测,6座出水水质超标。城镇水环境治理设施建设运行不到位,巨各庄镇污水处理厂2018年以来污水长期溢流。鼓楼街道长安小区等13个平房区及老旧小区雨污合流问题依然存在;十里堡镇5个村的生活污水存在直排情况。污泥无害化处置厂未能发挥作用。

  工业企业管理治理水平不高。督察组在7个镇的镇级聚集区内,发现17家企业存在废气治理不到位、油污遗撒等问题。督察发现8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仍有提升空间,还在西田各庄镇、河南寨镇、密云镇、不老屯镇等地的闲置厂房、大院内,发现9家从事机加工、露天喷漆切割等的小企业作坊,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

  三是一些污染防治工作还需加强。密云区一些属地和部门改善环境质量的动力不足,“人努力”不够,一些领域工作仍需加强。

  机动车综合治理差距大。墙子路进京综合检查站存在工作人员擅自脱岗现象,重型柴油车尾气检测工作未有效落实,部分车辆违规改装、超载运输砂石料,造成车辆尾气排放量大。部分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违规加油情况时有发生,督察组在十里堡镇、高岭镇、穆家峪镇等地,发现8处私设撬装加油站、违规加油罐(车)情况。

  扬尘管控还不到位。抽查21处房建、市政、水务等工地,9处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荆平路等道路存在遗撒严重、积尘较厚等问题。23处非正规重型柴油车停车场场区未硬化,车辆经过时尘土飞扬。

  危险废物管理薄弱。抽查22家再生资源回收场所,发现7家违规接收废机油桶、机滤等危险废物或医疗废物。15家无资质汽修企业,普遍存在危险废物贮存转运不规范、废机油遗撒等现象。

  另外,还存在生活垃圾渗滤液遗撒、生活垃圾随意倾倒、饮用水源地有风险源、个别村使用劣质燃煤、煤复烧等问题。

  督察要求,密云区委、区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之举和实际行动。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健全齐抓共管、职责明晰的工作体系。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守护好密云水库,由“保住水”向“保好水”转变。做好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行为。要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使大气环境质量达到更优水平。强化建筑垃圾管理,不断扩大生态环境容量。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密云区委、区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北京市委、市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密云区委、区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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