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规范排污许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北京市排污许可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至8月27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wgc@sthj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管理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8466300;
4.传真:010-68469006;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北京市排污许可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相关链接:关于对《北京市排污许可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集意见的反馈